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尚湖镇政府多次邀请乡贤回乡——吉桥村荣巷,赞助投资建设“千村美居”项目,并签订了《为千村美居事业作贡献建设协议》。协议约定,投资赞助项目建成后,可以作为“农民活动中心”使用,可以供吉桥村村委会党建红色文化宣传和农民参观活动,吉桥村委会党员活动中心建成后,后续管理、维护、修缮均由捐建者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捐建乡贤从2022年底开始建设,到2024年9月建成,投资两千多万元,还购买了周边农民自留菜地做成鱼塘和果园,供农民活动中心和党员活动中心使用。在长达两年的建设期间,政府从未提出异议。建成后不到五个月,以侵占基本良田为由,在行政复议期间被强拆,合法性遭质疑!




习总书记强调,要扎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强化执法监督。
本次投资的“千村美居”项目没有任何盈利性质,具有公益性质。如此强拆,政府莫寒了企业家的心。
三问政府:
一、签订协议时,难道不知道是基本良田?若不知政府职责何在?
二、签订协议后,出而反而,破坏政府形象,政府公信力何在?
三、公然违背习总书记指导思想,造成重大损失,谁担责?
政府莫寒了企业家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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