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隆正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维权困境 

      近日,杭锦后旗隆正农牧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隆正合作社”)与何二平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引发广泛关注。该案件自 2023年起历经多轮诉讼与执行程序,但至今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合作社合法权益迟迟未能实现,这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利益,更暴露出司法执行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对当地营商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
    案件回顾:胜诉却难执行
    2023年2月10日,五原县人民法院受理了隆正合作社诉何二平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期间,为保障自身权益,隆正合作社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据此作出(2023)内 0821 民初 421 号之一、之二、之三、之四裁定书,裁定冻结何二平、张红娥(何二平之妻)的银行存款(实际冻结存款两万多元)、车辆、房屋、宅基地及保险等。
      经过审理,2023 年5月22 日,五原县法院作出(2023)内 0821 民初 42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何二平向隆正合作社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何二平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3年8月29 日,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内 08 民终 150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隆正合作社在法律层面赢得了这场官司,然而真正的难题才刚刚开始。
     执行遇阻:措施落实难
     财产申报与执行措施申请
     
2023年10月1日,何二平向法院提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申报财产为不动产五原县隆兴昌镇虹亚新城 A10 – 3 – 331 楼房,动产雪佛兰轿车蒙 LHA558、科雷傲轿车蒙 LF6056,并声称财产一年内未变动。但对于其他被保全的财产,他均未申报,这种不诚信的行为为后续执行埋下了隐患。
     2023年10月10日,五原县法院受理隆正合作社诉何二平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执行案,执行时,隆正合作社将保全裁定一并提交法院。2023 年10月23日,隆正合作社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申请对何二平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拘留措施。隆正合作社多次向执行人员韩涛确认是否已经限高、列入失信名单,韩涛均回复已经限高,也列入失信名单。但事实上,仅对何二平采取限高措施,直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才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执行措施推进受阻
     2023年11月3日,合作社向五原县法院执行局提出申请,要求扣押何二平的车辆,拍卖房子,扣划何二平的工资、粮补、保险理财产品。然而,法院以何二平为隆兴昌镇人大代表为由,称拘留何二平需要人大批准,并且执行局长和执行法官相互推脱。多次沟通无效后,2023 年 12月29日,隆正合作社将拘留何二平法律依据通过短信及电话方式发送给执行局局长李宁和韩涛,但法院仍拒绝采取拘留措施。
     2024年1月3日,隆正合作社再次向韩涛提供何二平工资线索,要求将何二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拘留何二平。2024年大年二十九,韩涛电话联系隆正合作社,让去找何二平,称找到何二平了就可以拘留。这种将寻找被执行人的责任推给申请执行人的做法,让隆正合作社陷入了无奈与困境。
      2024 年1月25日,韩涛告知隆正合作社,科雷傲轿车已被扣押到法院,但车已被何二平售卖,并告知有何二平一个车库,但至今也未对车库采取执行措施,也未见车库任何手续和材料。何二平向法院申报财产科雷傲轿车,仅有武梅林(身份不详)的一份手写证明,证明载明武梅林将名都南排 5 号车库卖给何二平,现金交易,无债务纠纷。该证明没有提到何二平车辆换车库的事,何二平也没有签字,这份证明的真实性存疑。执行员韩涛把科雷傲轿车放走,也没有通知合作社,而车库是否存在没有任何手续可以证实,车辆也下落不明。
     2024年2月2日,隆正合作社要求法院让何二平将雪佛兰轿车交到法院,并再次要求扣划保险。2024年3月20日,韩涛告知已经出裁定冻结了何二平的工资、保险,但事实上,何二平的工资直到 2024年11 月份才出裁定予以冻结,裁定下发之前的工资,均被何二平转移,且到现在为止未追回,冻结的工资至今未给隆正合作社。保险至今也未发放,是否扣划回来,多次向法院询问,均无确定消息。
      信息混乱:执行沟通存疑
      
移送公安与罚款信息不实
      2024年5月22日,隆正合作社要求法院对何二平发布悬赏公告,韩涛不让发布,并说要按拒执罪将案件移送公安。2024年6月4日,韩涛说已经将案卷整理好,要送往公安。期间,隆正合作社多次催问,韩涛均说等公安消息。
      2024年8月7日,隆正合作社再次询问,韩涛说公安让法院补充材料,要求对何二平采取拘留或者罚款措施,并告知法院已经出了裁定,对何二平进行罚款(事实上,根本没有裁定,也没有罚款)。2024年8月15日,韩涛说案卷再次送到了公安,并已经对何二平采取了罚款措施。2024年8月16日,韩涛说何二平到了法院,要在月底凑 5 万元案款,但法院并未对何二平采取拘留措施。
     2024年9月10日,韩涛再次称对何二平下了罚款的决定,公安对案卷还没有签字。但隆正到五原县公安局法制科核实,法制科回复只要送到公安的案卷,无论是否受理,都会有接收登记表,登记表中无何二平一案,没见过该案卷。隆正找到韩涛,韩涛否认之前所称的送到公安,对何二平罚款等。这种信息的混乱和虚假传递,让隆正合作社对执行工作的信任度降至冰点。
     其他执行信息沟通不畅
     2024年4月,隆正合作社再次要求拘留何二平,韩涛让隆正合作社自己去找何二平。2024年4月9日,何二平向法院交付 3 万元执行案款。2024年9月,隆正向韩涛提供何二平农作物收成及其在火葬场租赁土地的线索,但至今无任何措施。
     笔录造假:司法公正受挑战
     在隆正代理人查阅执行案卷中,发现卷宗中多出一份对何二平所做的执行笔录,笔录记载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内容为何二平工资及粮补的情况。法院询问:“你什么时候把工资卡变更在你儿子名下的?”何二平回答“我儿子刚毕业实习的时候,我补贴他生活开支把工资卡变更在了他的名下,总共给他领了 7 个月,大概 26000 元,后来就被法院冻结了,法院问我工资情况以后,我给法院补交了 3 万元,就是补我儿子领走的工资”。
      该笔录明显为法院帮助何二平逃避刑事责任所做,笔录中何二平所述内容虚假,与事实不符。法院是在 2024年11月才冻结何二平工资卡,何二平在 2024年4月支付 3 万元是因为隆正要求拘留何二平,也不是补交的转移工资。且笔录所做时间应在 2025年移送公安之前,但法院故意将笔录制作时间写在“2024年4月16 日”。这种造假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破坏了市场,何二平作为共产党员,镇人大代表,村委会主任 ,诸多违纪行为,严重破坏当地营商环境,。据了解,何二平在当地势力大,关系广,把持基层政权多年,违纪违法,典型的村霸,在如此的反腐大环境下,依然作福作威。与当地执法部门坑壑一气。当地纪检部门为何视竟然而不见。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而司法执行的公正与高效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关键。这起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需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完善执行机制,提高执行效率,确保司法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本报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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